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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沈阳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区域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阳工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共分为以下七类: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非法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学生群体斗殴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校内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或区域内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鼠疫、霍乱、炭疽、伤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重大动物疫情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3.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害事故等。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传递有害信息,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色情、迷信等非法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及地方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及紧迫程度、影响的范围、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的发展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级别的划分由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分类确定。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先。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抽查、排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事件影响控制在基层。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沈阳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点所属单位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要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根据不同事件的性质,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适时、准确地运用政策法律武器,避免和防止违法处置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发生,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6.加强保障,提升能力。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投入,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沈阳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职校领导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机关请示报告。

(二)沈阳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办公室主任由后勤保障部部长担任,日常工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信息和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协助行政工作部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听取指示;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协助党群工作部等部门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沈阳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员:各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承担日常工作。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员:各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承担日常工作。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员:各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承担日常工作。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员:各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承担日常工作。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网络管理中心校领导

 员:各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网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员:各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部,承担日常工作。

三、报送和处置机制

(一)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涉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信息在报告学校各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的同时,根据事态严重性应及时报警报医处置。

3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党群工作部和行政工作部分别负责上级党委、地方政府省教育厅报送

4)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2.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各有关单位在报告信息时要说明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3.信息报送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并在核实情况后的第一时间以电话等方式向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事发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也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以便后续配合校内外相关部门调查。

2)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在接到报告后的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点。在掌握相关情况后,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要立刻通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事件立即通过电话向校党委书记、校长汇报相关情况,同时,向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授权专人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涉及“稳定”性质的突发事件,由党群工作部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告。

3)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发后负责及时完成突发事件有关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行政工作部负责完成文件制作,由党群工作部和行政工作部分别向上级党委和地方政府、省教育厅报送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4)初报完成后,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还要根据事件进展及处理情况负责起草续报和终报的报告文稿,由行政工作部负责制作文件,由党群工作部和行政工作部分别向上级党委和地方政府、省教育厅报送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5)突发事件信息反映的情况处置完毕后,各相关部门与单位要将与之相关的所有文字材料、音像资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归档保存。要防止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丢失泄密。

(二)事件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向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汇报,涉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事件应根据事态紧急情况同时报警报医处置。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案后须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核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案后须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和按照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并向上级党委和地方政府、省教育厅及市主管部门(教育、卫生、公安、救灾等)汇报事件处置情况。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各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及办公室负责人移动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二)物资保障

相关单位要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相关物资充足、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资金保障

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严格保证应急资金充足。

(四)人员保障

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工作。

(五)培训演练

保障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

(一)本预案是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工作规程,校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据此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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