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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部

沈阳工学院校长信箱管理制度


沈阳工学院校长信箱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推进校园民主管理进程,及时、广泛地听取全校师生员工对我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学校设立校长信箱作为广大师生员工与学校各服务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校长信箱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箱的日常管理

1.校长信箱为电子信箱,设置在智慧校园网主页。

2.校长信箱实行两级管理,学校层面由行政工作部管理,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校内师生员工关于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建言献策及重要情况反映;各被授权开通校长信箱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层面由所在单位管理,受理校内师生员工的一般性问题。

3.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信箱的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

二、信箱来信受理程序

1.校长信箱受理全部我校日常管理相关的问题,可针对教学、学生管理和校园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不受理与学校日常工作无直接关系的问题。

2.信箱来信实行筛选机制。信箱管理员对来信进行初步审核,对于出现侮辱、谩骂、诽谤性的留言不予回复;对于同一提问人提交的内容重复的信件不再回复。

3.对于一般性问题,各学院信箱管理员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可进行回复。对于某个具体问题负责解决的归属有疑问或超出本单位管理权限的问题,应及时与行政工作部沟通,进一步明确来信办理归属单位。对于需要多部门协调答复的问题,由行政工作部负责协调安排相关部门答复。

三、信箱监督与反馈

1.负责办理来信的单位应重视答复意见的质量,应直面问题,用语要文明、准确。一般性问题,应在收到来信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较为复杂的问题,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一些特殊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做出实质性答复的,应先回复说明。

2.行政工作部负责督促各单位认真回复信件、汇总反馈信息,各相关学院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信件回复情况报至行政工作部。行政工作部每月汇总校长信箱中比较集中和特殊的问题,向有关学校领导汇报,并将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反馈至有关单位。行政工作部还将适时把各单位办理校长信箱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与公布,促进此项工作水平提升。

四、其它事项

1.日常管理中应注意做好校长信箱的保密工作,不得私自泄露来信人的个人信息。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行政工作部负责解释。

2015年10月制定;

2019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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