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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部

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数据统计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数据采集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报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1.任务分工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党政办公室将统计任务分解到学校相关部门,详见附件《沈阳工学院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各相关部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数据汇总、校验和上报工作。

2.指标与填表说明

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2491日至2025831日,统计时点为202591日。

对数据指标的内涵解释及具体要求详见《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三、工作进度安排

1.918日,党政办公室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配至各相关部门。

2.918日~928日,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内容开展数据采集工作,统计报表及支撑材料需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党政办公室。

3.929日~1012日,党政办公室进行数据汇总、审查及校验等工作,并结合数据填报情况,形成《沈阳工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初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报告》。

4.1013日~1014日,党政办公室将最终统计数据及核查报告上报分管校领导及校长审阅核准。

5.1015日,党政办公室将统计报表和对应核查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完成学校数据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选派一名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的采集、填报、修改等工作。

2.填报时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多年数据的连续性,如数据增减幅度超过10%,需同时提交对应解释说明材料。

3.各相关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

4.数据采集工作实行谁填表、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对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问题,请与党政办公室沟通。

人:贾超

联系方式:56618010

 

附件:沈阳工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党政办公室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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