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3年工作计划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紧密围绕《沈阳工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沈阳工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特别是扎实做好合格评估复评迎评工作等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内容要条理清楚、突出重点、措施明确、言简意赅,创新性工作和重要工作要写明具体思路。
3.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15:00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图书馆609室)。电子版通过智慧沈工发送至党政办公室贾超。
附件:1.沈阳工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
2.2023年工作计划格式要求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